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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与纳微星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关联关系的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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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与纳微星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设备采购合同关联关系的校内公示

 

根据《清华大学仪器设备类合同管理办法》(清校发〔202159号)第五条的规定,现将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合同承办单位:清华大学电子系

项目负责人:李洪

合同相对方:纳微星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标的物:GNSS信号处理开发板卡

拟签订合同金额:30.00万元

合同有效期:20228月至20258

 

关联关系:

与作为合同相对方的自然人有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

在合同相对方任职或者兼职

其亲属在合同相对方担任具有决策权的重要职务

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合同相对方或者可对合同相对方施加重大影响

合同承办单位承诺关联关系未影响到本次采购的公平性

由于欺骗干扰检测是新兴领域,目前市面上从事该领域研究的企业非常少,在公开询价以及网上比选期间,仅纳微星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响应,故选择了该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022830日至202291日)

公示期间,对公平性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当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62791150                                   

 

 

 

实验室管理处

                                      2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