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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与北京清核朝华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设备采购合同关联关系的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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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与北京清核朝华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设备采购合同

关联关系的校内公示

 

根据《清华大学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合同承办单位: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张猛

合同相对方:北京清核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标的物:酸分离系统台架和酸分离工程样机测试试验

拟签订合同金额:350万元

合同有效期:202112月至202312

 

关联关系:

与作为合同相对方的自然人有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

在合同相对方任职或者兼职

其亲属在合同相对方担任具有决策权的重要职务

◘  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合同相对方或者可对合同相对方施加重大影响

 

清核朝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清华大学技术成果转化公司,该公司经过清华大学知识产权领导小组2016年第次会议及校务会决议就部分知识产权作价850万元对外投资参与组建北京清核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其中50%的股权(占清核朝华公司股权17%)归学校授权股权管理机构持有,50%股权(占清核朝华公司股权17%)奖励发明团队成员个人分别持有。

 

合同承办单位承诺关联关系未影响到本次采购的公平性。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021128日至20211210日)。

公示期间,对公平性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当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62791150                                   

 

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