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大学与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关联关系的校内公示
根据《清华大学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合同承办单位:基建处、信息化技术中心
项目负责人:李风华
合同相对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标的物:无线控制器、交换机、无线AP等。对学校南区(1、3、4、13 号楼)学生公寓网络进行改造,为学生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校园网络服务,设备需与校内的设备保持一致。
拟签订合同金额:170万元
合同有效期:2021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关联关系:
□ 与作为合同相对方的自然人有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
□ 在合同相对方任职或者兼职
□ 其亲属在合同相对方担任具有决策权的重要职务
□ 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合同相对方或者可对合同相对方施加重大影响
出资单位:基建处;承办单位:信息化技术中心,项目负责人:李风华,单位负责人在相对方单位担任法人。
合同承办单位承诺关联关系未影响到本次采购的公平性。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对公平性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当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62791150。
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日